【通知】吉林媒体融合宣传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吉林省媒体融合宣传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已获批准,项目业主为吉林省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数据中心建设
2.2 交 货 期:合同签定后40天
2.3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4 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
2.5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且同时具有吉林省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含)以上。
3.2财务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上市公司年报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招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4日至2016年8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整(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开户**、财务审计报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4日13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 12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河北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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