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清丰县污水处理厂加严提升项目土建及安装。
2、建设地点:清丰县境内。
3、投资金额:约1400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
5、招标范围:
施工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施工阶段及质量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6、工 期:12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标段:施工标。
第二标段:监理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社会信誉及类似工程业绩(网上查询到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2)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公用专业及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资格(项目经理可派2人分别担任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项目经理),并无在建工程(评标时评委进行网上查询),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
(3)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
(4)施工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
(5)201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企业具有至少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日处理能力30000m3/d污水处理厂施工业绩),进行网上查询,网上查询查不到的按无效标处理。附中标通知书、从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网站上下载一份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截图、施工合同证明资料。
(6)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进行网上查询。查询规定:近一年内(截止开标时间前365天内),在本地区本行业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的通报(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指濮阳市、河南省、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信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包括正在清丰县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公示的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网上下载截图并接受核查,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
(7)财务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两年(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8)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出具近三年的企业、法人、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之日)。
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财务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两年(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201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企业具有至少1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日处理能力30000m3/d污水处理厂施工项目监理业绩),进行网上查询,网上查询查不到的按无效标处理。附中标通知书、从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网站上下载一份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截图、监理合同证明资料。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出具的近三年企业、法人、项目总监《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之日)。
(6)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进行网上查询。查询规定:近一年内(截止开标时间前365天内),在本地区本行业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的通报(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指濮阳市、河南省、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信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包括正在清丰县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公示的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网上下载截图并接受核查,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7月26日- 2017年8月1日报名
第二标段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售价、报名地点、须知等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 7 月 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报名时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报名须知
(一)、本次招标采用不记公司名称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须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加贴密封条,密封条上及封套封口处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1)能证明其具备本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下列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②拟派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劳务合同。
④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⑤近两年(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以上证件复印件必须与其投标时递交的原件及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件复印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料及开标时提供的原件资料可比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资料多,但不可少)。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联系人:杨华 电话:0312-2664993 2664992
传 真:0312-2664992
邮 箱:a1398478660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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