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补贴和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马鞍山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马鞍山伊美露美景区旅游路建设项目(一标段)
二标段:马鞍山伊美露美景区旅游路建设项目(二标段)
2.3招标内容:一标段: 马鞍山伊美景区建设项目
二标段:马鞍山露美景区建设项目
2.4计划工期:一标段: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10月1日
二标段: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10月1日
2.5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要求近三年完成过水泥混凝土路面不少于10公里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的项目经理需具备道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程施工经验3年以上,从事过类似公路工程施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类似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需企业法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原件、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1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华 电话:0312-2664993 2664992
传 真:0312-2664992
邮 箱:a1398478660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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