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调和试验厂房、综合站房、罐区(包括泵房、罐组)、循环水装置、尾气处理设施等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对该范围内除建筑专业外的所有施工图设备材料进行采购、施工。共一个标段。
2.3总工期:1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传真、邮件等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请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同类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图纸资料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9:00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华 电话:0312-2664405 2664462
传 真:0312-2664465
邮 箱:a1398478660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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